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和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8月22日下午,我院举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考试,共有254名公务员参加了考试。考试前,我院采取部门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积极备考。考试中,干警们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题,在两个小时内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这次考试旨在促使公务员深刻领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保证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全市统一改卷,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凡考试不合格的,2008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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