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3万元的纠纷案,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3天!本月起,中山市法院开始施行小额速裁,这意味对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超过5万的给付之案,诉讼程序进一步简化。小额速裁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对裁决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阿勇是沙溪一家制衣厂的老板。去年6月,被告阿鸿以17万余元的价格购买的阿勇货物,阿鸿当时只付了5万元现金,并写下12万余元的欠条,约好2012年1月底全部还清。但截至今年6月,阿鸿仍欠阿勇近3万元。阿勇遂于今年6月1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此案符合适用小额速裁的条件。经法官询问,双方均自愿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审理。
6月15日上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调解办,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阿鸿将自2012年7月起分10次偿还原告的欠款。据悉,该案中山法院系统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判决的首宗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3天时间。
小额速裁是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包含本数)的给付之诉案件,通过设定专门的审判流程,设立专门的速裁机构,最大限度地简化诉讼程序的一种审判方式,既可调解,也可审理。小额速裁审判方式规定30日内审结,不得延长审限。打官司的市民可以选择在晚上、节假日开庭,也可以选择在工作场所、家庭、医院等开庭,而且打官司免费。小额速裁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对裁决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10内,可向原审理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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