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命名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二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该庭作为负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职责的审判庭,除了不忘“打击犯罪”的本职还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强化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教,并注重从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大局出发,致力于对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育以及法律信仰的传播。 据悉,广东法院系统共有四家法院获此命名,另外三家分别是省法院审监二庭、广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南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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