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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评估公司评估,我院现有一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将进行公开处置,相关规定如下:   1、报价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须在2018年4月28日上午9时前到我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保护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后我院将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10时安排到现场查看实物,过时不候。   4、报价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11时。   5、报价应不低于附件中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值。   地 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联系人:简小姐  电话:0760-88235044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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