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中山日报 2009年7月23日 三名来自贵州的男青年使用诡计将女孩小赵拐卖到珠海。日前,这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5年。 2008年10月,杨某、吴某、何某和王某等4人,租车将吴某新结识的女子小赵诱骗至斗门区一宾馆,后由杨某联系买家。吴某、杨某和买家一起连骗带逼使小赵写下欠条,并将小赵独自留在宾馆作担保。杨某等4人以筹钱还债为由离开,从买家处收取赃款2800元。小赵苦熬了一个月,终于逃脱魔掌。随后,公安人员在小赵的协助下,在古镇镇将杨某、吴某抓获归案。今年3月3日,何某也落网。 市第一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吴某有期徒刑四年、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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