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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潜入园艺场盗名贵花木

午夜潜入园艺场盗名贵花木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06-10 【收藏本文

发表于:《中山日报》 2009年5月8日

    午夜时分,3名男子偷偷潜入他人园艺场,盗取桂花、日本罗汉松等贵重植物。5月7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犯盗窃罪判处陈某能、陈某付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杨某龙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8月7日零时许,被告人陈某能、陈某付、杨某龙伙同“鲁某”等三人(均在逃)商量盗窃后,窜至冯某在小榄镇联丰路经营的花木园艺场内。陈某能等人用携带的扁凿等工具,盗挖该处的一棵单季桂花树 (价值1.2万元)和两棵四季桂花树(共计价值3万元)。随后,他们将这棵单季桂花树搬至雇请的货车内,运往深圳市龙岗区南澳镇新大坪山仔村一花木场里,而另2棵四季桂花树则遗弃在现场,终导致这两棵树死亡。后陈某能等人以8000元,将单季桂花树销赃给他人。破案后,缴获的赃物已发还失主。
    2008年8月13日零时许,陈某能等人故伎重施,窜至小榄镇九洲基广成路谢某的花木场,盗走日本罗松树1棵(价值币12万元),并将这棵树运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一花木场内藏匿。后陈某付、杨某龙、陈某能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而陈某能落网后,协助警方缴获被盗的日本罗汉松树。破案后,缴获的赃物已发还失主。昨日,法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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