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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7万元亲戚反目15年

为7万元亲戚反目15年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04-21 【收藏本文
    为了7万元欠款及利息,两家亲戚反目成仇15年。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月的调解,这起陈年恩怨终于化解,两家亲戚握手言和。
    据了解,吴某与梁某在1994年因承包沙场引发纠纷,经法院判决,梁某应返还吴某投资款7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后至今15年的时间里,吴某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经多名执行法官多次易手,反复执行,均因梁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为此,吴某扬言,如果法院再不强制执行,他就亲自带人到梁某家去抢。
    今年3月,吴某又再次向市第一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认为案件有促成和解的希望,并多次上门与梁某做思想工作。一开始,梁某一直不置可否,后经法官一个多月的耐心疏导后,63岁的梁某终于被法官的执着所感动,“15年的恩怨是该了解了”。
    梁某通知其子女,希望子女们能代其清偿上述债务。其子女知悉后,表示愿意替父亲还债,但担心该笔债务年月已久,利息繁重,思想上有忧虑。执行法官把握时机,及时召集双方协商,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同意梁某在2009年3月底前付款10万元,他就放弃其余利息的追讨。
   今年3月31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梁某的儿子将10万元如数交到吴某的手上,两家亲戚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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