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2008年4月30日 王芳与李文宏生下非婚生女儿李兰,后来李文宏因诈骗罪入狱,李妻拒绝王芳探望女儿,近日,法院判令非婚生女由其生母王芳抚养。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闹剧:已婚男子骗得川妹子芳心 1999年底,王芳与李文宏相识。那时刚过20岁的王芳从四川来中山不久,身在异乡,觉得无依无靠,后来认识了南头人李文宏。李文宏对她关心入微,问寒问暖,王芳对这位比自己大近20岁的男人有了好感。 后来,李文宏用假离婚证欺骗王芳,次年开春,他们开始同居。2001年2月17日,生下了女儿李兰。几个月后,李文宏和王芳商量,把孩子带回四川去抚养。
变故:“丈夫”入狱女儿难要回 2006年,孩子5岁,王芳带女儿李兰回到广东。李文宏在顺德购买了房子,让王芳和孩子在那里生活。由于李兰与李文宏相聚时间少,李兰总觉得这个父亲很陌生。李文宏提出与女儿暂时居住一段时间,培养感情。王芳同意了。 2006年底,李文宏犯诈骗罪锒铛入狱。从此,王芳再要去看女儿的时候,便被李文宏的妻子阻拦,说这是李文宏的意思,孩子也是他的,他要抚养。为了让王芳找不到女儿,李妻竟私自将李兰转移到离家很远的地方。王芳到李家要女儿时,李妻更是提出诸多无理要求,要王芳拿钱把李文宏救出来,才把李兰交给她。
判决:女童抚养权归生母 转眼李兰已到上学的年龄了,王芳为女儿在顺德的学校报了名,由于李妻的阻拦,李兰无法参加学前教育。王芳无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非婚生女儿李兰由其抚养。 2007年底,中山市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案情的实际,认为李兰由被告李文宏的妻子代为抚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最后判给李兰由王芳抚养。(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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