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8月27日《中山日报》 2008年2月1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左一)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梁荣森(左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鉴初(左三)的陪同下到市人民法院视察。 朱仕宏摄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中山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落实“规范、监督、严律、奖惩、和谐、平安”的治院思路,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2006年至2008年8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72082件,办结65794件,解决诉讼标的45.89亿元,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约占四成。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该院没有花架子,而是实实在在地抓好案件质量和司法为民,以和谐司法的实际行动,为“三个适宜”中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擦亮窗口 窗口服务好不好,直接关系法院的形象,关系到人民法院群众利益观能否得到落实和体现。 该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对办好立案窗口投入了足够的关注,让立案窗口依法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一是坚持“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当日立案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健全诉讼指导制度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使案件立案受理更加便捷、高效、公开。三是设立审判服务大厅,为当事人创造便捷、舒适的诉讼环境。设立审判服务大厅以后,当事人到法院(法庭)除了开庭以外,案件查询、诉讼材料递交、执行线索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要求判后释明等一般性事务在大厅就可以办妥了,十分方便。四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通过法制教育、解惑答疑、依法纠错等方式,妥善处理信访中的各种问题。去年以来,缠访、重复信访者明显减少,来信来访同比下降了27.4%;大部分来信来访当事人都能得到较满意的答复和处理。窗口部门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被授予中山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规范行动 近年来中山市人民法院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构建和谐诉讼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整改活动,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的各项规范落到实处,重点规范庭审行为、执行行为和裁判文书的制作。如要求法官在庭审中注意程序规范、法言法语规范、仪表举止规范;尊重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和辩论权,确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平等的、充分的陈述意见的机会;在执行中注意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注意繁与简的辩证,强调加强说理。 在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和院里制定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关制度的同时,制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则,规范了执行款物的管理;完善了执行财产委托评估、拍卖的公开摇珠制度,派监察室人员到场监督,确保公正。通过这些措施,使全院的所有审判、执行工作都在规范中运行。 今年,该院又部署开展“质量年”活动,多措并举,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
强化调解 调解是纠纷解决较为理想方式。一直以来,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执行和解等“全程调解”工作机制,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得到调解结案。2006年至2008年8月份,共调解、撤诉结案10537件,调解、撤诉率41.2%。 这两年涌现出了胡圣开、胡铭德等一批优秀的调解能手。其中胡圣开法官仅2007年一年,就办结案件276件,调解、撤诉结案198件,调撤率72.5%。 关注民生 2007年7月28日,中山市人民法院院长严一林收到四川民工殷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殷某在信中吐露了他从对司法没有信心到对司法充分信任、从对法院有怨气到对法院充满感激之情的心理历程。 殷因工致残,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赔偿19万余元。后执行人员经过种种曲折,踏破铁鞋,穷尽了一切执行手段,圆满执结,并及时向殷全额支付了执行得款,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这两年,通过该院出色的审判执行工作,为类似殷某这样的弱势群体解除燃眉之急的事例不胜枚举。 人民法院作为说理、讲法、判案的地方,是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重要场所,也是党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特殊渠道,只有关注民生问题,才能让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该院特别重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涉农案件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涉及弱势群体利益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使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最便捷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得以实现。 针对近年来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所占比例最高的情况,该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成立了民四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使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被害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及时的保护,该庭自2006年3月份成立以来,已审结了交通事故案件3832件,有效地减少了因交通事故给社会带来的不和谐因素。 针对经济上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的现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救助新举措,从根本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2006年以来,共为符合条件的2538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89.58万元。
攻坚执行 今年3月11日,中山市人民法院院长严一林、副院长李添扶带队到南朗镇南朗村,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用挖掘机强制拆除两间违法占地近300平方米的楼房。同年4月9日上午,该院将占用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用地的案外人4间临时建筑物全部拆除。法院的执行行动,保障了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如期进行。 往往小小一间违章建筑,小小一件案,法院都要大动干戈方可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法院工作最大的难题。 面对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中山市人民法院迎难而上,转变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式,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一是规范执行行为;二是敢于碰硬,采用强制执行手段结案占结案总数的7成以上,仅2007年就强制执行案件8945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模式。运用执行威慑机制,提高执行兑现率;四是正确处理好依法执行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加大对拖欠工人工资和涉及特困群众案件的执行力度,仅2007年以来,就执结工人工资案5423件,涉案金额2203.32万元,5622名工人开开心心领到拖欠已久的工资款;五是大力开展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配合和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2007年新成立执行三庭专门执行非诉行政案件,使该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明显增强。共执结非诉行政案件2131件,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锻造队伍 今年7月中山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邱雪芬荣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此前,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添扶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刑一庭法官李振毅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多年来,李添扶、邱雪芬、李振毅等同志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院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该院法官的优秀代表,充分展示了该院法官公正、廉洁、正派的良好形象,也展示了该院近年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取得的成果。 成绩来之不易。中山市法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在寻求缓解审判压力实现司法和谐途径的过程中选准了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作为切入点,致力于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培养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多项有力的措施,给队伍的精神面貌带来了新气象。如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党建工作,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以及建立、落实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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