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建设拆迁受阻市法院依法强制搬迁两栋房屋 发表于:2008年7月26日《中山日报》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昨日上午,市法院对石岐区柏桠直街两栋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的建设“开路”。据悉,该处剩下的4栋仍未拆迁的房屋还在谈判中。 上午9时,近60名法院和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封锁后,对强制搬迁的居民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开始搬迁。 柏桠直街16号之四右座的波叔在这间42平方米的小屋里已经住了11年,一直以修自行车为生。政府提供了一套起湾道上120平方米的周转房给他,可免租住一年。考虑到波叔年事已高,工作人员特地安排在3楼。另一家强制拆迁户位于柏桠直街唐基巷5号。记者到现场时,看到房主已经将东西搬到了屋外。 “这个地方的拆迁工作协商了2年”。国土资源局拆迁办公室副主任郑俊周感慨地说。人民医院公交枢纽站的建设共涉及100多户拆迁户,其中10多户选择原址回迁,补偿给他们与旧房同等面积的新房。在此次强制拆迁后,还剩下4户人家未搬迁。 “个别被拆迁户经我们多轮谈判,反复地工作,拒不接受合理合法的补偿。工程一延再延,损害了公众利益。”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叶章向记者解释:“所以我们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裁决后,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内都没有任何回应。因此,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黎叶祥告诉记者,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强制拆迁不违背《物权法》的精神。 梁叶章告诉记者:“今后凡是涉及到公益项目,包括市政府的民生工程,交通设施的建设,譬如太澳高速、城际轻轨、新岐港路等,牵涉到未拆迁户不接受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安置,我们都会申请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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