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广东中山坦洲假烟案主犯获刑5年 日 期:2006-5-29 作 者:李玮玮、廖国添、朱仕宏、巫洁涛 来 源:中山商报 内 容:记者从广东中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该市近年来最大一起假烟案主犯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5月25日,该院共对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宣判。 最大假烟案主犯获刑5年 坦洲“4·25”卷烟制假案是该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假烟案,涉案假烟金额达310934元,还缴获价值44万元的制造假烟的生产线一条。市法院认为,该案三名犯罪分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供犯罪使用的机器设备,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其中主犯张×顺被判5年,处罚金5万元,同案犯张×宗和张×荣均被判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