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不签合同致工资成糊涂账

法官提醒:劳动者保存工作证据有助维权

作者:文/记者张房耿通讯员梁丹妮董爱民图/记者 黎旭升 发布日期:2013-05-01 【收藏本文
工作期间,工人们别忘了保存工作证据。

    近日,在大涌镇打工的辛某终于拿到了4万余元工伤赔偿金。两年前,辛某因工意外受伤致残,却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自己维权之路平添不少麻烦。市第一法院提醒,沙溪和大涌镇红木加工产业最易产生工伤,建议劳动者应签合同保护自己,注意保存工资单以便维权。
    案例
◇因工致残,没签合同导致工资成糊涂账
    2010年6月,辛某在工车间操作高速机时被高速机打伤右手手指,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辛某向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家具厂赔偿共计8万余元损失。但仲裁委最终裁决家具厂赔偿4万余元,这中间的差价就在于辛某的工资争议。辛某不服裁决,将该企业起诉至法院。
    辛某进厂后并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家具企业应诉时辩称厂里查无此人。“辛某是我们请的木工师傅自己聘的辅工,我们和木工师傅是承揽关系,他和木工师傅才是雇佣关系,不应该找我们索赔。”不过,由于人社局已作出工伤认定并查明辛某属于该家具厂员工,家具厂的这一辩解并没有被法院采纳。
    由于没签合同,真实工资数额便成了一笔糊涂账。辛某称,自己当时月薪3500元,但家具厂则认为辛某作为新手,工资应为1500元左右。因为双方都拿不出证据,法院最终按当年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中的红木家具生产工人机械木工的月薪,认定辛某的工资为1974元。
    由于该家具厂没有给辛某参加社会工伤保险,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判决企业赔偿辛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4万余元。
    调查
◇红木加工产业多纠纷,不签合同现象普遍
    红木家具是沙溪、大涌镇的支柱产业之一,被誉为中国红木家具之都的沙溪镇如今拥有400余家红木家具企业。记者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因辖区产业特点的原因,家具制造业劳动者的工伤风险较高,沙溪法庭审结两镇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红木家具厂占的比例较大。
    据市第一法院沙溪法庭饶琨法官介绍,红木家具行业的经营模式一般由经营者将家具按批次发包给一个木工师傅加工,而木工师傅而另请几个辅工。加工完一批货物后,经营者计件与木工师傅结算,木工师傅再与其辅工结算。
    在这种模式下,大涌和沙溪两镇普遍存在不签劳动合同或仅按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存在不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形。发生工伤时无法确定用工主体或无法提供工资证明,增加劳动者维权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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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纵观法院审理的这些工伤维权案件,不难看出劳动者在受伤后维权的艰辛,有的甚至到二审才获得最终补偿。在这些案件背后,还有很多农民工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并不在少数。
    那么,劳动者受伤后,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据市第一法院介绍,劳动者在岗位上受伤后,首先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确认为工伤后,就开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向市级、省级有关部门申请复查。在确认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员工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 醒
◇劳动者保存工作证据有助维权
    农民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遭遇工伤该怎么办?“家具制造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大,工伤风险特高。劳动合同就像一道‘护身符’,因此建议劳动者入职时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作基本了解,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饶琨法官建议,劳动者每月收取工资时还应作一定的证据保全工作,以免发生工伤待遇纠纷时无法证明受伤前的工资收入情况。
    在法院审结的案例中,不少企业因为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致于出事后员工只能自己掏钱赔偿。饶琨认为,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本,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最终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远远大于其所节省的相关费用。“工伤民事纠纷中,工资账目混乱的情况普遍存在。”梁丹妮法官建议,用工企业建立完整的工资台账资料,规范用工管理,在发生纠纷时,不至于无据可依;同时建议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全签收工资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及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以免错过认定工伤的法定时间。
责任编辑:文/记者张房耿通讯员梁丹妮董爱民图/记者 黎旭升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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