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女子以代买学位诈骗19万余元

犯诈骗罪被处罚金1万获刑4年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发布日期:2013-07-18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名兴宁籍女子谎称能帮忙办理小学学位,3个月骗得19名受害人共计194500元。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这起诈骗案的被告人罗红(化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明,30岁的罗红从2012年5月开始,虚构自己有能力办理小学学位,从而诈骗受害人钱财。在3个月期间,罗红在火炬开发区利用中间人黄某珍、张某霞等5人介绍或直接向被害人行骗方式,骗取李某等19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194500元,供自己挥霍消费。
    同年8月30日,多名被害人将罗红控制在火炬开发区“爱琴海”餐厅并报警,罗红被接报赶至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她如实供述上述罪行。破案后,罗红归还了被害人杨某、胡某各3000元,并退出赃款人民币41500元。
    法院认为,罗红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罚。扣押的赃款41500元,由开发区警方依法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