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以化妆为名骗婚纱馆人员手机

一男子获刑8个月

作者:记者张房耿通讯员刘香霞龚凌 发布日期:2013-10-21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名男子以化妆为名,骗得多名婚纱馆工作人员的手机,屡次得手后被其中一名受害人的朋友认出并报警将其抓获。近日,市第一法院对该男子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20日中午,东区一家摄影婚纱馆接到一位自称是“陈生”的电话,对方说他的同事结婚需要化妆。婚纱馆便派了工作人员小静和小金前去化妆。当小静与小金两人乘坐出租车来到沙溪镇兴溪路口后,对方在电话里说已安排一同事前来接他们。
    随后,自称是陈生同事的蔡某考出现,要带小静两人去给新娘子化妆,指引出租车继续前行。几分钟后,小金的手机响起,对方要求让蔡某考听电话,小静就把手机给了他。蔡某考接过手机后,听了一会,就假装说他要回去拿婚纱,下了车,径直往一条巷子走去。
    小静和小金在车上等了近20分钟仍不见那人的踪影。最后,蔡某考打电话来告诉小静和小金,他是专门诈骗手机的,不要再等了他。
    事情发生后,小静非常气愤,虽然没有及时报案,但还是将她的遭遇通过微信、Q 群等告诉同事朋友,还公布了诈骗人的电话号码,提醒大家注意。在接下来的两天,刘某红、陈某也分别被蔡某考利用同样的手段骗走了手机。
    3月23日下午2点多,小静的朋友小丽接到通知说有人需要在下午5点多的时候化妆,小丽一看需要化妆人的电话号码,觉得有点熟悉,想起了之前朋友小静在微信、网上发布的手机号码,仔细核对后发现是同一人。随后,小丽和小静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利用小丽与被告人蔡某考见面的机会,一举将其抓获。
    法院认为,蔡某考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判后,蔡某考没有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通讯员刘香霞龚凌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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