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醉酒男持刀追砍路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见习生陈泳蓓 发布日期:2014-04-28 【收藏本文
    去年10月6日,在坦洲打工的小刘和姐夫王某在家中吃饭喝酒。两人在醉酒后发生口角,小刘被王某用酒瓶砸晕。随后王某拿着菜刀下楼一路追砍路人,连抱着婴儿的母亲也不放过,最终造成一人轻伤。近日王某被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案情回顾:男子酒后疯砍路人
    2013年10月6日14时许,在坦洲打工的小刘在宿舍里炒了几个菜,和姐夫王某边喝边聊,不觉间已喝了4个小时。两人喝得起劲时发生口角,王某借着酒劲,拿起酒瓶往小刘头顶一敲,打得小刘头破血流。小刘被敲昏睡在地上,清醒后发现已被送医院治疗。王某砸晕小刘后,接下来是一系列疯狂的行为。
    18时许,坦洲镇晨阳街号一楼的商铺门前,刘先生正准备做饭。突然,他觉得有东西向他头部打来,他下意识用左手抵挡,左手尾指马上受伤流血。原来,一名男子手持菜刀站在他身边,正准备继续砍他。刘先生马上逃跑并报了警。
    该男子追了几步,又持刀返回商铺对成女士追砍。成女士惊慌失措,抱起摇篮内的6个月大的婴儿逃跑,一不小心还摔倒在地,手脚撞伤了流血。幸运的是,成女士这一摔,男子见到没有追上来,而是返回晨阳街。
    在街道上经营电话超市的彭先生见持刀男子前来,撒腿就跑结果摔伤右手。彭先生见该男子闯入一家棋牌室,在房间里打牌的黄先生等人马上拿起椅子抵抗并未受伤。持刀男子发现砍人不成,就把黄先生停放在门前的轿车车头盖猛划了几刀泄恨。
    ■法院判决:男子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警方接报后到场看见王某手持菜刀继续在街头游荡,便马上将他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刘、成女士、刘先生的伤情没有达到轻伤;彭先生因逃跑跌倒撞伤了右手,伤情属轻伤。
    去年底,第一市区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庭审中,王某只供认醉酒后用酒瓶打砸了小刘头部一下,但对之后的事情他以记不起为由,辩称没有持刀砍伤其他被害人,也没有毁坏小汽车。经调查,多名被害人、证人均能指认被告人王某醉酒后持刀追砍路人,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因此,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的辩解不予采纳。
    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持械在公共场所随意追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近日,法院审结该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张房耿 见习生陈泳蓓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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