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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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微信原创被索一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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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见习生陈泳蓓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发布日期:2014-06-18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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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蔡文强 昨日上午9点整,市第一法院第九法庭。中山商房网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席上却空空如也。全市首例新型知识产权侵权案开庭审理,被告收到传票却未出庭应诉。中山商房网科技有限公司将中山市暴风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对方旗下的微信公众号 “最潮中山”侵犯“中山商房网”著作权为由,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由于被告缺席,法庭上并没有原被告之间的质证,该案将择日宣判。 ■“中山商房网”多篇微信原创文章被抄袭 “中山商房网”是中山市商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平时通过该公众号向微信用户推送各式各样的生活资讯、热点新闻、餐饮娱乐等信息。今年1月25日,“中山商房网”在微信上发布的一篇内容为 “中山BRT 最全攻略”的文章,被“最潮中山”不具名转载,引起了“中山商房网”的注意。 根据中山商房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玉卫提供的截图材料显示,“中山商房网”在1月28日向用户推送“中山谁最高?解密中山高楼全档案”、3月12日发布了 “莫笑老饼为您推介中山四大名饼(你都吃过了吗)”等文章,都逃不过一发布就被抄的命运,且未注明作品的出处。 刘玉卫称,即便最近发布的抄袭原告内容的文章有标注 “商房网整理”,但此标注也是错误的。从内容上看,被告部分侵权作品甚至只是修改了题目,文字表述及附带的图片与原告的原创作品完全一致,连“商房小编”这类明显的“偷窃痕迹”也没有删改。从今年1月底到3月中旬,“最潮中山”频频在其公众号上未经许可便抄袭、不署名转载文章等形式对中山商房网的文章侵权多达14篇次。 ■被告被指通过微信增加关注和拉拢广告业务牟利 中山商房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不同的媒介在文章主题上出现一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不是通过自己创作,而是通过抄袭别人的创作而发布就形成了侵权。特别是原告在每一篇原创文章中都注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前提下,“最潮中山”依然屡次在发布当天就进行侵权。 据原告提供的一份《暴风科技@ 最潮中山推广业务详细表》得知,“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在向微信用户推送各种生活资讯的同时,也向微信用户推送被告客户定制的广告,被告按在线人数或粉丝数量收取客户的微信推广费。 原告认为,“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号以剽窃行为达到增加其公众订阅号关注人数和拉拢广告业务谋利的目的,严重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最潮中山”的运营者曾向中山商房网的员工发短信,称想转载涉案文章,但遭到拒绝。中山商房网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后,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后,“最潮中山”已经在其相关微信平台上删除了本案三篇侵权文章。 ■原告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该案择日宣判 在诉讼请求方面,中山商房科技有限公司只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元,并在其“最潮中山”微信公众平台或在网站报刊登道歉声明。“网络舆论环境需要整治,1元只是象征性的。”中山商房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说。 中山商房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告诉记者,他们起诉后,“最潮中山”以微信私人的方式向原告代表人致歉并承诺“以后不再私自转载贵平台的内容”,请求撤销相关诉讼。代理律师认为,这至少达到了“维护原告的原创作品著作权,打击网络侵权的不正之风”的部分诉讼目的。 因被告没有到庭,法院并未组织辩论和调解。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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