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利用设备虚假充值诈骗5.2万元

获刑1年半,违法所得将被追缴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08-11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我市一家连锁面包店员工在离职后利用工作期间保存下的系统和工具,对面包店的充值卡进行虚假充值,三年多时间里共诈骗公司5.2万余元月饼、糕点等食品。记者昨日了解到,被告人陈某被市第一法院判刑1年半,违法所得将被继续追缴。
    陈某1982年出生,是广东罗定人,大专文化,案发前在我市一家连锁面包店上班。2009年12月,陈某从面包店离职。随后,他利用在工作时保留下来的收银系统、读卡器、员工卡等工具,并向他人回收面包店出售的充值卡进行虚假充值。同伙吴某(另案处理)就拿着充值后的卡到多家连锁面包店购买共计52599.3元的月饼、面包、糕点等食品,并在销售后分给陈某钱款。两人合伙作案时间长达3年,直到去年9月,面包店才发现异常卡充值记录。
    该面包店向警方报案后,提供了异常卡的交易明细和店铺的视频监控截图。去年11月12日,警方在东区槎桥市场邻里粮油副食店内将陈某抓获归案,并在他的出租屋缴获8张充值卡。破案后,陈某诈骗所得的食品及非法获利均未能缴回。
    市第一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法院结合陈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对他做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判罚,并将继续追缴陈某诈骗犯罪非法所得财产,发还被害单位。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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