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男子因琐事往熟睡女友泼沸油

女子重伤致残,男子获刑11年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09-02 【收藏本文
    本报讯  贵州女孩阿佳(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和男友发生感情纠纷后,对方竟在早上趁她熟睡时泼沸油报复。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2日民众镇观景路一处出租屋。事发时阿佳年仅17岁,她容貌损毁身受重伤。记者昨日了解到,市第一法院已对被告人朱某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宣判,他被判刑11年,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6万余元。
    35岁的朱某是湖南省炎陵县人,在民众打工期间认识了1996年出生的贵州女孩阿佳。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一起在民众镇观景路租房居住。2013年7月2日上午8时许,朱某在出租屋煮早餐时,因与阿佳的感情纠纷而心生愤恨,遂将锅内沸油泼到在卧室睡觉的阿佳脸上,致使阿佳全身多处烫伤。
    经中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佳面部瘢痕面积累计为124.42cm2,占面部面积36.45%,伤残程度为Ⅵ级伤残。阿佳容貌损毁,损伤程度为重伤。朱某作案后逃离现场,并于去年7月7日在上海落网。归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他的罪行。
    阿佳在市人民医院住院一个多月,首期已花费了6.5万余元医疗费。去年12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阿佳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经济损失51万余元。
    市第一法院认为,朱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此外,阿佳所提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法院在该案中不予审查处理。阿佳所提整容费的诉讼请求等,可以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后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另案解决。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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