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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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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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报记者李玮玮通讯员王艳 发布日期:2015-07-0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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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几宗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告人(均患有精神障碍)损害财物的案件。那么,法院如何界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从根本上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一旦有暴力行为倾向,监护人、社区、政府部门该怎么办?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本上防范这类案件的发生,应完善长效防范和救济机制,如监护人要负起监护义务,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精神病人,政府应承担起相应责任。 案件1多次砸坏他人汽车挡风玻璃获刑8 个月 庭审:被告人处于发病期但辨认能力完整 2014年10月-11月,东区多处路段的小汽车挡风玻璃被砸,被砸的车辆不乏奥迪、宝马等高档车辆。单是11月10日一天,东区某处停车场上便同时有5辆车被砸。后公安人员抓获嫌疑人徐某,她是用石块和锤子将玻璃砸坏的。 经鉴定,徐某患有精神障碍,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但辨认能力完整,控制能力稍弱。 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且有悔罪表现和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可从轻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2打砸银行柜员机造成损失3万多获刑8个月 庭审:被告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10月19日,徐某勇来到南朗镇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处,持砖块打砸其中一个柜员机,导致损失3万多元。 归案后,经鉴定,徐某勇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精神病性障碍)”,案发时具有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徐某勇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3吸毒致幻导致当街杀死女友被判死缓 庭审:被告人有“自陷”行为负完全刑事责任 今年6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宗恶性杀人事件。 去年11月中旬,王桂冬多次吸食冰毒,11月21日下午6时30分许,他与女友发生争吵,在西区富华道上,王桂冬当街用菜刀将女友砍至死亡。 经鉴定,自2014年10月下旬起,王桂冬因连续吸食毒品,出现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嫉妒妄想及被跟踪监视体验,且持续至案发。鉴定意见指出,王桂冬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不过,王桂冬患上的“精神障碍”属于刑法理论所称的“自陷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危害行为,并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因此,法官称,王桂冬自愿吸毒陷于精神障碍状态,实施杀人行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希望态度,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且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考虑到王桂冬与被害人阿艳共同抚养5岁女儿和2岁儿子,涉及幼儿成长问题等,因此判处被告人死缓。 释疑解惑 精神病患者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 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宋永红介绍,近期,该院陆续审理了几宗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告人(均有精神障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案件,每年都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精神病患者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对于精神病人犯罪并非一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有所不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强制医疗? 必须法定机构认定,经法定程序方可 对于一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一旦发现其有严重危害社会的风险,如何处理? 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伟介绍,《刑事诉讼法》设立专章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进行了规定。首先,要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当事人进行鉴定,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和属于何种精神病人。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如果被强制医疗的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满,也可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 如何防范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发生? 完善监护人法定义务,建立长效救济机制 据肖伟介绍,目前刑法上虽然规定,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监护人虽负有严加看管和送医的法定义务,但是实践中精神病人的监护落实并不到位,监护人对精神病人往往疏于管制和监护,致使悲剧一再发生。 肖伟称,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完善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除了监护人,类似居委会、社区、街道办等基层组织,也有监管精神病人的相应责任。 宋永红表示,在具体办案中发现很多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本身没有精神疾病,但因种种原因产生不良情绪后未得到及时排解,才逐步产生精神疾病,走上犯罪道路。 宋永红建议,亲属一旦发现家人有情绪问题要及时引导,必要时送医治疗。同时,更应着力于在全社会建立一套精神病人犯罪防范和救济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精神病人恶性犯罪给自己和受害人带来的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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