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赚取中介费,29岁的湖南男子谌某伙同他人组织8名缅甸人员到中山务工,后被中山警方抓获。今年4月11日,谌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11月30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被告人谌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审被判刑2年。 去年7月间,谌某与“丹丹书”(在逃)通过电话联系,商议组织缅甸籍人员到中山务工,约定收取这些缅甸籍人员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费用。由谌某负责接送缅甸籍人员从云南瑞丽市到中山市。 2014年9月18日,谌某从瑞丽市接到8名缅甸籍人员。9月19日,谌某安排缅甸籍人员乘坐其联系的长途汽车,以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方式偷到达中山。9月20日上午11时,警方在中山市汽车总站抓获乘坐长途汽车到达的谌某等人。 市第一法院认为,谌某共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他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应依法惩处。近日,法院结合谌某认罪态度好,对他从轻处罚判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