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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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被压死 超载货车司机获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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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17-02-23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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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为疏忽大意引发人员伤亡,肇事者同样要付出刑罚代价。去年4月,一运海盐的货车在南朗镇超载侧翻,所载货品海盐压死了违规坐在车厢的搬运工。记者2月21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肇事司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获刑1年9个月。 四川人房某是一名轻型自卸货车司机。2016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房某受胡某邀约,驾驶货车到南朗镇泮沙海工业区路口为许某运载海盐,这些海盐要送到许某管理的鱼塘以提高养殖鱼虾的水的咸度。 到场后,房某在得知每批装载的100包共重约5000公斤的海盐已超过其货车核定载重量1490公斤,且明知搬运工人胡某、王某夫妻随车同行坐在货厢满载的盐包上有重大的安全风险,仍违反货车货厢不能载客的禁止规定,容许胡某、王某坐在货厢的海盐包上。 在装载第二批次严重超载的海盐途经泮沙亚洲围堤路段 (非公共交通道路)时,房某驾驶的货车因路面塌陷而翻倒向路基左侧,导致坐在车厢盐包上的胡某、王某摔下,并分别被压在该货车车厢下及海盐下。 房某及许某先搬开盐包救出王某,随后报警并让周围群众帮忙抬动货车救援胡某。但是,货车太重,他们没能第一时间救出胡某。在消防人员、急救人员、公安人员到场协助下,胡某被救出,但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已当场死亡。 房某在现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房某的家属向王某赔偿10万元。去年7月7日,房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对房某判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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