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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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玩手机遭遇“碰瓷”
男子银行卡被盗刷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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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艳 发布日期:2017-03-31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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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路边玩手机是很多“低头族”的通病,如今中山有一团伙专门就此实施精心“碰瓷”。一团伙用袋子装着玻璃注射液,瞄着玩手机的路人撞上去,并以此讹诈对方钱财,最后还盗刷被害人银行卡2万元。3月29日,市第一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12日晚上6点,被告人张某和熊某、李某在沙溪镇密谋作案。张某先是低价购买了一些药店不常见的玻璃注射液,他们看见路人丁某边玩手机边走,于是提着装有针水的药水假装相撞。 张某倒地后,针水摔烂。他向被害人要求赔偿,丁某看到打烂的药水就慌了神。三名作案男子将丁某带到偏僻处,让他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赔偿。期间,三名男子趁丁某不注意,窥视了丁某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再趁被害人不注意调换被害人的银行卡,取走2万元。3月29日的庭审上,落网的被告人张某和熊某交待了具体作案手法。 ○公诉人:你们为何要实施这次犯罪? ●熊某:家里小孩生病,信用卡又透支了,自己没有钱,所以才有这个犯罪动机。 ●张某:当时身上没有钱,想骗几百块钱去吃点东西,不敢做别的事,就从药店里面去买了针剂,骗人赔钱。 ○公诉人:卡怎么到你身上的? ●张某:当时我们确实是想骗几百元,当时是被害人说自己身上不够,他自己提出说转账给我们,但第一次转账不成功,被害人自己把银行卡递给我们,让我们转账,我们就临时起意掉包换卡。 ○法官:被告人有何辩解意见? ●张某:我没什么文化,但关押期间,我感觉我对不起被害人,我愿意认罪服法,接受处罚,出去后会好好做人。 ●熊某:现在没有能力退赃,我可以向被害人打欠条,以后还,我家里很困难。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熊某还有案底。2006年12月14日,他因犯抢劫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2年3月5日刑满释放。2014年,他因敲诈勒索被中山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20日。 3月29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当庭作出宣判。两人均被判盗窃罪,熊某因是累犯,获刑1年2个月,张某获刑11个月,两人各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2万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温馨提醒 遇到类似的“碰瓷”,最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私了”解决问题,以防被骗。遇到陌生人,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的身份和银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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