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是干扰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10月30日上午,市第一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件时,两名男子却在法院已明确告知法庭纪律前提下偷拍照片、视频并发布到微信群,结果被法警抓个正着。市第一法院依法对两名男子处司法拘留5日。 10月30日上午,市第一法院在十三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多名旁听人员到庭旁听。开庭前,书记员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庭审纪律,明确告知旁听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手机要关机或调成振动模式。 庭审中,法警发现旁听席上两个男子用手机对庭审过程进行拍摄,于是当场制止并责令该男子交出手机进行检查。 经查,李某与黄某是庭审中当事人的朋友,在庭审过程中,两人违反法庭规则,未经许可擅自对庭审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并发布在微信群里。两人违反法庭规则,偷拍庭审照片并传播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法院依法对二人予以拘留5天。 法官宣读拘留决定后,李某与黄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后悔不已,写下检讨书,表示将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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