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自行车碰瓷小车,为了演得逼真,一团伙还用上了黄鳝血作为道具,并找人专门转移赃款。11月16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这起诈骗案的判决,该团伙其中两名成员分别犯诈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并退赔两名被害人损失合计3.4万元。 今年3月,一团伙在坦洲镇以碰瓷方式诈骗钱财。该团伙用共享自行车碰瓷,提前让一个同伙用自制的黄鳝血滴在耳朵里,然后骑共享自行车去专门找小汽车下手。3月10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陈先生和罗先生分别驾车途经坦洲中学附近时被碰瓷诈骗,两人分别转账4000元和3万元到对方指定的微信二维码上。 这个微信二维码,就是同案犯郑某提供的。郑某明知同伙实施碰瓷诈骗犯罪,仍然向同伙提供杨某等人的微信二维码,收取被害人扫码支付的诈骗款项后,再转入杨某的微信账户内,之后由杨某将赃款最终转入郑某的银行卡,再由郑某持有银行卡取现交给同伙。
今年4月17日,郑某、杨某在清远市佛冈县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公安人员从郑某驾驶的汽车内缴获碰瓷诈骗用的黄鳝血一瓶等物。市第一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杨某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法院一审对郑某判刑1年半,处罚金2万元,对杨某判刑8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两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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