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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安局长信箱: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这样解决!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8-09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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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安局长信箱 来信即办!

“前段时间我的驾驶证被暂扣了,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该怎么办?”

看过来,这样解决!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事故证明的交警大队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交警支队提出。

交警支队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将在三十日内对事故进行复核作出复核结论。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对扣留车辆、驾驶证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事儿,您来信!

只要您对中山市的

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公安队伍

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诉求

请直接致信中山公安“局长信箱”

“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是“局长信箱”

一以贯之的工作宗旨。

 投信方法

关注“中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菜单栏“局长信箱”

进入中山公安“局长信箱”页面,点击“我要写信”即可。

 

温馨提醒

“局长信箱”不受理报警业务,

如遇紧急警情,

请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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