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分心驾驶遇违规穿行!中山一隧道内发生致命事故,涉事司机获刑


作者: 发布日期:2025-12-06 【收藏本文

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隧道内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因驾驶时手持电话分心,与违规穿行隧道的行人黄某发生碰撞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事实

林某驾驶轻型货车驶入中山市某隧道。在通过隧道这个需要多加注意的路段前,他正手持电话,注意力严重分散。与此同时,行人黄某违反信号指示,行走在严禁通行的隧道内。

两个危险的举动在瞬间交汇,驾驶人林某因分心未能及时发现隧道内的黄某,其驾驶的货车与黄某发生猛烈碰撞。行人黄某因重型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林某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法医鉴定,黄某符合交通事故中因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林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9万元,取得谅解,且林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裁判结果

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基于林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且符合缓刑条件,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法律虽有尺度,但生命没有重来。林某因分心驾驶,黄某因违规穿行,两个心存侥幸的瞬间,让两个家庭陷入无法挽回的悲痛。

交通规则是守护生命的防线,不容任何人去挑战和漠视。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手握方向盘的驾驶员,还是行走在道路上的行人,都必须时刻保持对规则的敬畏。一次看手机、一次无视交通信号,看似微不足道,却可能成为夺走生命的致命隐患。一旦肇事并造成严重后果,涉事者不仅要面临沉重的经济赔偿,更将因触犯刑律而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黄凡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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