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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评估公司评估,我院现有一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将进行公开处置,相关规定如下:1、报价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须在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前到我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保护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后我院将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0时安排到现场查看实物,过时不候。
 4、报价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上午11时。
 5、报价应不低于附件中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值。
 地 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联系人:魏志宁    电话:0760-88235875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