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 告
李青松: 本院受理原告廖兆基诉被告中山市欧思卡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廖兆基撤回对被告中山市欧思卡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