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3474号
陈杰锋、李丽娜: 申请人唐转年与被申请人陈杰锋、李丽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民初134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唐转年申请保全被申请人李丽娜在(2016)粤2071执1302号案中的拍卖款项的申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