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粤2071民初2221号-李龙辉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03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2221号

李龙辉:
  原告黎桂花诉被告郑玉珍、李龙辉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黎桂花撤回对被告李龙辉的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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