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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16)粤2071民初15771号 
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6)粤2071民初15771号原告龙雁诉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美丽传说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71民初15771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龙雁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4元(原告龙雁已预交),由原告龙雁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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