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6531号
黎昌虎: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诉被告陈阿勇、彭带秀、黎昌虎、颜德琴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民初165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撤回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