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执异116号
中山市金红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曼芮、王学伟与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红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中山市云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其他执行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民事裁定书: 驳回申请执行人张曼芮、王学伟要求追加被申请人中山市云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院(2015) 中一法执字第6290号案的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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