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粤2071民初16131号-李彬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0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6131号


李彬: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被告李彬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民初161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撤回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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