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粤2071民初15268号陈土思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9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土思:
  本院受理(2017)粤2071民初15268号原告中山市合森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土思、陈川、陈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民初152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山市合森源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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