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选定破产管理人候选人的名单公示
各企业破产管理人、各相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摇珠选定破产管理人规则》第八条规定,本院拟确定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三级破产管理人)作为(2020)粤2071破申37号破产案的待选破产管理人。
如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向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委托组提出。
联系人:李紫慧;电话:0760-88235884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