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2)粤2071预鉴字第133号听证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01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1预鉴字第133号

陈树军、陈泽群:

  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与陈树军、陈泽群、陈永群就中山火炬智慧健康小镇生活配套区建设项目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以陈树军、陈泽群、陈永群应返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150040元但双方未结算为由,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因你下落不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申请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听证传票。听证事宜由审判员姚班主持,刘尉婷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3年1月16日14时45分在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听证。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鉴定事项如下:

  对陈树军、陈泽群、陈永群施工的中山火炬智慧健康小镇生活配套区建设工程的砌筑、二次结构、内外墙抹灰、地面找平、层面工程等装修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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