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2)粤2071预鉴字134号听证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07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1预鉴字第134号

陈泽群、陈国新:

  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与陈树军、陈泽群、陈国新就中山火炬智慧健康小镇生活配套区建设工程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以陈树军、陈泽群、陈国新应返还超额支付的工程款105966元但双方未结算为由,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因你下落不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申请书、证据副本、听证传票。听证事宜由审判员石慧主持,陈瑞丰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3年2月3日8时45分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听证。广东万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鉴定事项如下:

  对陈树军、陈泽群、陈国新施工的中山火炬智慧健康小镇生活配套区建设工程脚手架搭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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