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青少年维权岗”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青少年维权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从严惩处,重拳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突出关爱感化,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落实。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指导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采取心理帮扶、隐私保护或司法救助等措施。 三、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协同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司及团市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促进和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衔接一致,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联系电话:0760-88235862 监督电话:0760-88235929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五路62号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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