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材料清单: 一、执行申请书原件3份;(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申请人的主体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材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四、授权材料: (1)委托单位工作人员:授权书原件2份、工作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委托律师:授权书原件2份、所函原件2份、执业证复印件2份。 五、作出处罚决定前的告知书原份1份及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行政决定书原件3份及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七、证据1份复印件并且每页纸加盖公章:即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八、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以及送达。(催告书1份原件、送达回证1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十、地址确认书原件4份(第一法院、第二法院的版本各两份、加盖公章)。 十一、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再提交多3分申请执行书(在前3份申请执行书的基础上,将经营者也列为被申请执行人)不可手改申请执行书! PS:凡有材料寄给当事人的,请提供邮政签收底单和邮件查询流程。(复印件1份并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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